考生申诉请参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下条款:
第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对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存在异议,可来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检部门进行申诉;也可致电0533—8407077、8407067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