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疫情影响租金减免的公示 |
信息索引: | 生成日期: | 2021-10-29 16:16 | 发文机构: | ||
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 | 信息类别: | 依申请公开 |
关于受疫情影响租金减免的公示为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因疫情影响带来的困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将受疫情影响减免租金的公示如下: 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小微企业,减免2020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租金。 减免方式:未收取租金的,采取在缴交本年度租金时直接减免;已收取租金的,采取退还应减免的租金。 符合减免租金的租户名单如下:
二、公示期:2021年3月8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我单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533-8407025 0533-8407038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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