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工院字〔2022〕3号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2-09-28 18:20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 信息类别: 依申请公开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为国家培养高质量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综合素质考评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学生工作的育人功能,提升学校学生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主体,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把德智体美劳等有机结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使诸多方面相互渗透,协同发展,形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合力。

第二条 综合素质考评的遵循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学生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科学性原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系统、规范的考评,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三、可比性原则:适用于同一专业、不同班级学生进行量化考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四、公开性原则:坚持民主考评与各级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测评人员、过程、结果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准备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 学生每年的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各项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和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综合考评的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多元发展素质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成绩之和即为综合考评总成绩。上述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思想道德素质占10%、科学文化素质占70%、多元发展素质占20%(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分×10%+科学文化素质考评分×70%+多元发展素质考评分×20%)。

第二章 思想道德素质考评

第五条 思想道德素质考评是对学生政治思想、社会公德、 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的考核评定。主要从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三个方面进行考评。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分满分100分,最高分计为100分,最低分计为0分。思想道德素质的考评内容如下:

一、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包括政治素质、理想信念等内容;

二、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包括社会责任、学生行为规范等内容;

三、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包括遵纪守法、公民道德等内容。

第六条 思想道德素质考评根据学生表现情况进行减分,其中二级学院通报每人次扣10分,学校通报每人次扣20分,警告一次扣30分,严重警告一次扣40分,记过一次扣50分,留校察看一次扣60分,开除学籍扣100分。

第三章 科学文化素质考评

第七条 科学文化素质考评是指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 各类理论课程和实习(训)环节进行的考评,考评成绩为考评期内学生修读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公共任选课除外)的平均成绩。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考查课、实习(训)环节采用五级等级制,分别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算综合考评时分别按95、85、75、65、0分计。

第八条 学期内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参加任何 奖项的考评。

第九条 科学文化素质考评分=本学期各门必修课平均分*70%。

第四章 多元发展素质考评

第十条 多元发展素质考评是对学生在思想成长、社会实践、志愿公益、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及其他等八大类模块进行的考核和评价。多元发展素质考评分满分为100分,文体活动、组织管理两个模块满分计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其他各模块满分计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所有得分从“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中直接获取,每1个相应模块的平台积分计1分。相关积分的设置细则、发放及录入办法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山工院字〔2022〕2号)要求执行。多元发展素质的考评内容如下:

一、思想成长(10分)

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团课培训经历,思想成长、心理健康、职业规划类第二课堂课程,听取关于国防教育、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党史团史等相关报告讲座,参加其他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社会实践(10分)

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实习实践赛事以及其他有别于第一课堂的实习实践活动经历。如“三下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生产实践、安全演练、社会实习、海外游学计划、海外交流等,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三、志愿公益(10分)

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助残支教、无偿献血、爱心捐赠、赛会服务、公益劳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各类志愿公益 活动经历,以及所获得的相关荣誉。

四、科技创新(10分)

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创办公司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取得的技术专利等。

五、文体活动(20分)

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六、工作履历(20分)

学生在各级团学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七、技能特长(10分)

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与竞赛的经历及所获得的相关荣誉及证书。

八、其他(10分)

未被上述内容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若有其他突出表现者,可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提交证明材料,由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认定通过后向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获得集体综合荣誉者(如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可由班级提出申请、提交证明材料,由二级学院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加分。

第五章 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与评奖评优

第十一条 学期奖学金评比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名次顺序确 定,综合素质考评名次相同者按照科学文化素质得分排列名次。

第十二条 学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5%,奖励金额5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10%,奖励金额3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人数的20%,奖励金额100元。未获得学期奖学金的不能获得任何单项奖学金。

第十三条 其他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第六章 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由团委/学生工作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考评对象为所有在校学生。

第十六条 人数低于20人并与其他专业合并上课的班级,可并入该专业进行综合考评。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团总支书记、相关辅导员组成。工作职责是:

一、结合本二级学院实际制定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

二、指导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并开展考评工作;

三、做好考评过程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解决综合素质考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审核上报综合素质考评结果。

五、做好综合素质考评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考评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或 班主任担任,组员由班委会和团支委成员组成。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二级学院安排,布置本班的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二、收集综合素质考评所需的各类材料,做好数据的测算工作;

三、审核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各项奖励、加减分;

四、上报综合素质考评结果。

第十九条 综合考评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按照综合素质考评三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撰写考评期内的书面申请,并向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提供有关原始依据及证明材料;

二、班级考评小组评议。根据综合素质考评的内容构成、指标体系和成绩计算方法,结合平时考核和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考评小组对全班学生进行评议打分,测算出每名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总分;

三、公示考评结果。班级考评小组经过核算后,将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向全班学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征求学生意见。学生对考评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班考评小组提出。班级考评小组进行复查后,确有错漏者,予以更正,并再次公示;

四、上报审批与备案。班级公示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无异议后,

班级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上报二级学院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由学生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团委/学生工作处审批和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团委/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1-2022(2)学期施行,原《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条例》(山工院字〔2017〕55 号)同时废止。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2年1月6日

版权所有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