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工院字〔2020〕10号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
信息索引: 生成日期: 2021-10-25 09:58 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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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学院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主体清晰、责任明确、预案简明实用、注重演练、适时更新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校园内突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工作机制

学院统一领导、责任主体负责、预案分类管理、分级启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四、突发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 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涉境外师生事件;校园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师生伤亡、失踪等可能引发的稳定舆情风险。

2.事故灾难事件。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溺水、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供水、电、热、油、气等事故;校园欺凌暴力、“校闹”、校园网贷及其他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案(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等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及疾病、传染病等造成损害师生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教育考试类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法事件等。

7.教育舆情事件。包括:涉及教育系统的各类舆情事件。

五、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1.特别重大事件。事件超出学院范围,事态扩大或依靠学院无法平息的情况。

2.重大事件。在校园内发生的,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生活工作秩序、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恶劣影响,出现跨学院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突发事件。

3.较大事件。在部门内部发生的,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工作生活秩序、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伤害的突发事件。

4.一般事件。在某一具体岗位或部位发生的,可能涉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生活工作秩序、社会稳定可能造成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学院层面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部门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如: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等。

3.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各系(或单位)根据学院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部门内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4.举办大型招聘会、校庆、迎接新生以及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主办部门或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更新。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

学院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及七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一、安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安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主任由安保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工作职责为:

1.根据有关通知,发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公告;

2.及时收集、分析处理突发事件中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

3.协调各部门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

4.按照安委会授权,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征求处理意见和工作支持;

5.做好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专项应急工作预案;

2.组织各类专项应急工作预案演练;

3.负责专项应急工作预案的组织实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学院安委会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分管党委副书记

执行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2.事故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各处室负责人、总务处、安全保卫处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分管总务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分管总务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分管网络与信息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6.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教务处、招办、校企合作与继续教育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7.教育舆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长:分管党委副书记

执行组长:宣传统战部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第三章  运行机制

学院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善后处理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一、预防

1.各部门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及时排查、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4.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二、预警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三、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安委会报告信息,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2.信息报告。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

3.应急预案启动

学院安委会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情况做好预案启动工作。按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学院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安委会授权部门统一发布。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做好舆情管控和舆论导向工作。

五、善后处理工作

事件处置结束,做好事件相关人员心理安抚、教学秩序恢复、设施修复重建、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第四章 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各部门、各系(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队伍保障。各部门、各系(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预案启动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3.治安保障。安全保卫处负责对校内重大区域、重大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校园秩序。

4.医疗卫生保障。总务处负责组建医疗救援队伍,做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交通保障。党政办负责车辆安排和调度,安全保卫处负责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6.物资保障。总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完好,确保突发事件的调用。

7.资金保障。计划财务处做好应急资金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充足。

8.培训演练保障。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各部门应积极开展应急处置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快速反应的能力。

9.应急避险场所保障。安全保卫处负责校内应急场所和疏散路线,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有序的转移和疏散。

第五章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各部门(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安委会,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安委会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通知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警戒并指挥处置。

2.总务处医务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施救,医务人员或事发部门(人员)根据情况拨打120、110求救,并向安委会报告情况。

3.安全保卫处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处置与调查工作,及时安抚疏散人员,确保学院秩序不受影响。

4.安全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密切注意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情况,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闹事。

5.学生工作处、各系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陪护救治,心理疏导,安抚学生,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6.学生工作处、各系要加强与伤亡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协商,依法做好理赔工作。依据校纪校规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7.党政办公室及时调度车辆、协调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食宿、接待等保障工作。

8.宣传统战部把握正确舆论方向,做好信息发布及舆情管控,保障校内秩序正常,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消除不良影响。

9.图书信息中心要加强对互联网特别是校园网络的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不良言论及有害信息。

10.纪委/监察处做好突发事件(事故)的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

11.教务处、校企合作与继续教育中心等部门做好恢复教学秩序工作;总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做好设施毁坏、损失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向学院提交突发事件处置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经过及原因、性质、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认定、经验教训、整改措施。

第六章 预案内容

第一节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一、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处置小组人员包括:

 长:分管党委副书记

执行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流程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学院控制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Ⅳ--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2)发生事件之后,一旦师生出现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等行为,各部门、各系要立即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各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保证安全。如必须作出处理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序,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师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管理,防止师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院党政领导、系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内相关部门应立即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依规、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师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师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党委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师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及传单等,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生处、安保处人员和相关系学生工作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三、各部门职责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小组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经学院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院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并按照事件等级的程度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学院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3.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汇总信息,必要时向学院上级领导机构报告。

4.学院党政办、宣传统战部负责搜集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院应急处置小组。

5.安全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报案后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工作。

6.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系负责掌握校内学生思想动态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上报学院。以正面的观点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如果学生走出校门上街,要准备充足的应急力量随队维持秩序,配合公安机关防止外部人员混进队伍,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全力劝说学生返校,如公安机关采取坚决措施时,要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

7.校企合作与继续教育中心和各系负责外籍人员的信息搜集、动态反映,及时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

8.总务处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救治工作。

四、后期处置

1.后期处置的工作重点是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 事件的实质性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稳定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2.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绪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对中央有关热点问题、敏感问题文件的学习,宣传正面、权威观点,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绪,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3.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城管、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顿,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有困难的教职工的生活。

5.属于基本建设和对外经济活动出现的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与合作方进一步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及时缓解和处理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落实。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 事件进一步扩大。

第二节  事故灾难突发事件

第一项 房屋倒塌事件

一、房屋倒塌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流程

1.迅速拨打 110、120。

2.通知学院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迅速组织现场人员开展救助。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组织疏散。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安全转移。

4.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和当地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支援救助。

5.迅速切断电源等继发性危害源,防止发生继发性事故。

6.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7.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8.认真接待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

9.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情绪。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10.制定受损建筑物的修缮整改方案, 将对学院教学秩序的影响缩小到最小。

11.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2.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三、主要职责

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的工作。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四、排查和预防

1.定期排查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和校舍使用者,定期对学院建筑物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的建筑物立即停止使用,待有关部门鉴定后,再做处理;同时对学院救援行动组成员进行重点训练,以保证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抢险救护。

2.制定落实预案。要因地制宜,依照学院条件和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1次预案的演习。

3.要将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图等悬挂在学院醒目的地方;楼梯、主要疏散通道在建筑物使用期间要保持畅通。

4.对旧的围墙要设专人重点观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禁止使用,采取学生靠近的有效措施。

5.对已经竣工的校舍建筑,必须在使用前向建筑质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6.对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房屋,要立即撤出师生,封停使用。

7.对房屋梁、柱、楼板出现横向裂缝、大面积脱落、倾斜等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师生撤离,同时封停现场,对险情进行及时处理。

第二项 水电暖突发事件

一、水电暖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流程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好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总务处应对水电暖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采取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水电暖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依法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总务处全面负责水电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4.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发生突发事件后,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控制和处理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及时快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反应。

6.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水电暖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主要职责

1.统一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水电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学院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6.必要时协调其它单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后期处置

1.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针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做出书面报告。

2.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表现,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

3.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紧急调配,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后果予以责任追究,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4.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积极探索稳妥、快速、高效做好水电暖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的新途径。

第三项 空气污染突发事件

一、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流程

建立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做到快速反应、应急处置、及时报告信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1.预警信息接收

收到上级发布的相应预警后,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校内采取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向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公布空气预警信息。

2.等级分类:根据政府环保、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将应急处置措施分为如下三级:

三级响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措施;

二级响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50之间,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措施;

一级响应:空气质量指数(AQI)在451以上,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措施。

三、应急措施

预警三级(黄色,中度污染)

1.学院避免户外运动;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

2.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

3.学院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或采取防护措施;

预警二级(橙色,重度污染)

1.学院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停止院级的活动并延期举行,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必须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

3.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增强必须在户外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预警一级(红色,严重污染)

1.学院停课并及时发布通知;

2.做好因未接到停课通知到校学生的看护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看护,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

3.除学院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停课期间,学院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建议;学院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对学生进行在家生活和安全教育。

四、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主要以电话、网络等形式上报,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2.人员保障

应组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3.善后与恢复

当接到由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应急终止命令后,立即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补齐因重污染天气而影响的室外课内容或者因停课而影响的正常教学内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对应急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及时加以总结分析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第四项  溺水事故突发事件

一、溺水事故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事故预防

1.对学生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塘边玩耍,不得私自下河游泳,如确须到游泳场所游泳的,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
    2.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自救(互救)处理。
    3.教育学生做到:单身一人不外出在江河湖泊和水塘游泳;身体患病不游泳;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立即游泳;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水塘不游泳;恶劣天气不外出游泳;下水前不做准备活动不游泳。
    4.在校园内部水池、围河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部位应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三、处置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同时注意保护自己,并及时上报学院。

2.学院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院长报告,院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第五项 大型学生活动事故突发事件

一、大型学生活动事故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工作要求

大型学生活动主办方负责人员应在活动开展之前在安全保卫处备案,派专人排查大型学生活动场地的安全隐患,准备好突发事件发生时所需急救物品、救援路线等。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先将受伤人员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抢险救急,及时汇报事故发生及进展情况。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学生活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针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应急状态期间,学生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之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1.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及安全保卫处相关负责人。

2.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时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记,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书面记录。

3.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做好学生的护送工作。

三、处置措施

1.事件发生后,在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响应:

1)迅速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将伤员送往医院急救;

2)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突发事故现场,清点统计人数;必要时通过校园广播向全校师生发布险情简报,提出应急时期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

3)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4)必要时与当事人员的家属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协助好救援工作。

2.及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有关部门或知情师生要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大概情况向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件性质、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和逐级报告上级。

2)应急预案启动后,快速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安全领导小组通报情况,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四、处置措施

(一)漏电、断电应急措施

1.安排电工提前进行潜在隐患的排查。

2.立即报告组织人员和领导,电工接到通知后迅速切断漏、断电部位电源。

3.相关人员应尽快打开应急照明灯,并要求学生不喧哗、不乱动。

4.立即对漏、断电部位、原因进行仔细的排查,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查明事故原因,实施相关处理。

5.视情况疏导人员至安全地点。

6.若出现伤亡情况,实施紧急救护,严重的送医院救治。

(二)踩踏事件应急措施

1.掌握大型学生活动场地图,熟知疏散路线图。

2.由大型学生活动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情况。

3.若发生踩 踏等安全事故时,大型学生活动组织人员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及安全保卫处相关负责人。

4.若出现伤亡情况,实施紧急救护,严重的送医院救治。

(三)乘车安全

1.汽车抛锚、意外事故:及时与组织人员取得联系,并汇报相关情况。

2.乘车过程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出车窗,以免发生危险。

3.学生晕车、中暑:事前备好药品,以备不时之需,贮备充足的饮用水,补充水分,防止中暑。

4.乘正规公交公司车辆,杜绝事故发生。

(四)捣乱滋事情况预防措施

1.入场前排查,提前做好安全警示,规范参与人员数量。

2.活动中遇到情绪激动者,及时劝解,并视情况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3.捣乱滋事情结严重者可报安全工作处,由其人员带离活动区域,必要时110报警。

(五)天气、自然环境变化预防措施

1.活动前了解天气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带好防中暑、防雨、防过敏等物品。

2.遇天气变化,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学生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自然灾害预防,如地震、暴风雨、台风等,需事前了解天气并巡查当地近期自然环境变化情况,加强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掌握应急措施。

第六项 校园欺凌暴力事故突发事件

一、校园欺凌暴力事故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院。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4)经常性地与派出所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院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采取有效对策。

三、处置程序

发生学院暴力事件,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院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院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如需要的话,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系专职辅导员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各任课教师到各自岗位及时开展工作。

.如有人员伤亡,应急处置小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协助警方阻止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四、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

4.针对学生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项  校园网贷事故突发事件

一、校园网贷事故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防范预警

1.重视网络舆情监控,第一时间发现和掌握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及时全力进行化解,切实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2.重点关注不稳定个体和特殊群体学生,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好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方面的困难。

3.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在前期排查不良校园贷的基础上,扩大排查范围,重点掌握已参与校园贷学生的情况,建立不良校园贷信息数据库。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建设力度,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4.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在校园内进行各种校园贷业务宣传和推介,学院有关部门应及时清理各类借贷小广告。各学院要畅通不良校园贷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对发现的不良校园贷线索进行举报。对擅自在校内宣传推介、组织引导学生参与校园贷或利用学生身份证件 办理不良校园贷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5.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开展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意识。向全体在校生发放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使学生深刻认识不良校园贷危害,提醒学生远离不良校园贷。

6.加强迎新季、毕业季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学生价值取向引导性教育。

三、应急处置

若校内出现学生校园网贷危险事件(包括由不良校园网贷引发的“高额利息罚款”、“高利贷”、“虚假恶意注册”、网贷公司到校非法暴力催收、高额利息导致学生做出辍学、自伤、自杀事件等),严重影响了学生个人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时,学院立即启动此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有效应对。

第八项 火灾事故

一、火灾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报警程序

1.学院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发现火灾后,要视火势情况做恰当的处理,如需报警须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拨打校园治安值班室电话或“119”报警电话,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口齿清楚,讲清发生火灾的单位(说明具体地址),着火建筑物,火势情况,估计里面有无人员被困,最后讲明报警电话号码及报警人的姓名,由值班员或报警人安排人员到校区门口、院内主要道路引导消防车辆,并及时报告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2.公寓、餐厅、教学楼、办公楼、档案室、配电室、微机室、电子阅览室、图书馆等重点部位,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值班室,由值班人员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及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三、组织实施

1.值班室接火警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消防人员(值班巡逻人员、部门值班人员)、周围教职工迅速赶到着火地点,视火情采取应急措施,全力配合消防队伍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如遇公寓着火,要迅速关闭着火楼层的防火门,并安排专人组织楼层人员疏散,其他部位视情况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具体疏散方案是:发生火灾后,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首先指定专职人员指挥每一层楼的学生和其他人员疏散,向无火情部位的所有安全门方向疏散。疏散过程中负责疏散人员要时刻提醒需要疏散人员“保持镇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不要惊慌,前面的同学请加快速度,请大家不要拥挤,如遇浓烟弯腰前行”等。疏散人员在疏散的同时,必须注意着火部位和火势情况,保证自身安全,在十分危险的情况下必须尽快撤离现场。

3.查看人员伤亡情况。如遇受伤者,迅速组织人员、车辆就近救护,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四、扑救方法,如遇小火,单位相关人员可用以下方法扑救: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火灾,可使用水、灭火器等灭火。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堂食用油等,使用泡沫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扑救的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在保证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积极救物灭火。

2.发现火情要迅速查明原因,如果是电路引起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中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一般不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第九项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一、处置交通安全事故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各分管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报警程序

1.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120 、122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再向学院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2.学院有关部门立即向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三、处置措施

1.现场处置,安全保卫处负责牵头,负责现场保护,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

2.救援力量组织由安全保卫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护和抢险救援。与地方政府及交通、消防等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利用地方应急救援力量。

3.医疗救护由校医院牵头,组织协调学院医院医疗救护人员、120急救中心等进行现场急救或转运。

4.善后工作由学院安全保卫处牵头,宣传统战部、团委/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管理处和发生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因处理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四、注意事项

1.首先要注意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各系、处室要注意保持正常的工作和学习秩序。

2.学院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扩散消息,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3.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各相关部门要注意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由宣传统战部做好接待,未经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第三节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第一项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

一、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总务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程序

1.发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时,学院分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现场指挥。

2.首先组织人员隔离、封闭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风工作,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稳定师生情绪,阻止事态进一步扩展。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协调交警配合疏通道路,医院进行抢救工作。

4.根据事件发展的性质,配合协助公安、防疫部门采取相应的处理办法进行抢救,尽量减轻损失。

三、处置措施

1.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比较轻微的,学院医务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记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送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学院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2.中毒事件发生后,学院医务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向众多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于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学院安保处应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餐厅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等缜密进行排查。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校等待检测。

四、注意事项

学院各相关部门应配合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项 疾病、传染病突发事件

一、疾病、传染病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总务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防控措施

(一)定期开展健康体检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 版)》要求,学院将结核病等传染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及教职工常规体检的必查内容,主动监测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病情况,配合疾控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

(二)规范处置传染性疾病

学院医务室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可以确诊的传染病患者,根据不同病情将病人及时转诊至各类传染病定点医院或立即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对疑似无法确诊的患者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转诊后首诊医师要随时了解患者诊断情况并及时报告至学院医务室传染病管理人员。

(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加大学院健康教育力度。有效利用学院健康教育网络课堂、通选课、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扩大传染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作用,把学生参与健康教育活动纳入学生志愿服务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传播健康理念和知识。

(四)创设良好校园环境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清洁卫生,消除学院卫生死角和盲区。在学院医务室指导下,公寓科每年对学生公寓进行一次彻底消杀;学院定期开展校园环境、教室、学生宿舍卫生大检查;教室、办公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 使空气流通、新鲜;加强学院洗手设施的完善和管理,努力切断传染病发生条件和传播途径;在教学楼及学生宿舍配备必要的公共卫生设施,设置必要的卫生警示和标识,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公共卫生意识和卫生行为习惯。

(五)建立健康管理制度

学院医务室要建立完善的传染病档案管理制度,对学院所有传 染病患者建档管理,包括传染病报告卡、登记本、诊断证明、传染病监督意见书、密切接触者筛查记录、消毒指导意见书、消毒物品领取登记本、预防接种登记、预防性服药知情同意书等。

各系要坚持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并建立院系健康管理档 案。安排专人对因病请假的学生进行登记并及时做好病因追踪(要求提供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并留档),对肺结核等法定传染病或按法定传染病管理的疾病应及时与学院医务室取得联系,对学生出现不明原因发热、腹泻等情况也应及时上报。学院医务室及物业公司要建立消毒管理制度,对消毒教室、宿舍等公共区域进行信息登记,包括消毒方法、时间、面积、人员等。

(六)有效开展预防免疫

学院医务室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部门,要充分利用预防免疫这一 最经济、有效及方便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在师生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免疫接种任务,针对不同季节及发病情况按照知情自愿原则有针对性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接种或暴露性接种。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或易感人群及时开展预防性服药。

(七)确保食品饮水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 办法》,制订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学院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全体师生安全。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一)散发病例

1.学院医务室对可以确诊的传染病患者,接诊医生第一时间将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发病日期、班级、住址、联系电话、诊断等)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传染病登记本登记,将信息交至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员进行网络直报。各系在因病缺课登记追踪中确定的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姓名、性别、班级、联系电话、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复印件)报学院医务室传染病管理员。

2.对院内确诊或上级疾控部门通报的传染病患者,学院医务室要在上级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向各系下达《传染病管理监督意见书》,意见书一式两份由各系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备案。学院医务室根据患者病情以及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意见提出对传染病患者的休学或隔离治疗建议,并对院系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等防控工作给予指导性意见。各系在接到《传染病监督意见书》后,应立即为患病学生办理休学或请假手续,负责管理学生规定时间内不在校内学习生活。对因传染病休学或请假治疗期间的学生要指定专人定期询问治疗情况,严防休学或治疗期间回校上课或参加考试,学生恢复正常学习前必须持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学院属地疾控部门复学证明,经院学院医务室审核后方可返校。

3.学院医务室根据不同传染病病种立即制定消杀方案,包括消毒方法及消杀范围,购进或配制消毒药品。传染病管理人员立即与公寓科及教室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下达消毒指导意见,发放消毒药品,消杀工作由承担物业管理的部门按指导方案具体实施。室内要进行空气消毒;公共扶手、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进行擦拭消毒。

4.对上级疾控部门要求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或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的,学院医务室要及时与院系取得联系,告知筛查范围及方法,院系要积极配合疾控部门或学院医务室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指定范围师生到指定地点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对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或易感人群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及时开展预防性服药。

5.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各类信息及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并归档管理。

(二)聚集性病例

发生传染病聚集性病例时,学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指挥医疗、保卫、宣传、保障、院系开展防控工作。

1.医疗组:学院医务室发热门诊或腹泻病门诊立即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在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负责接诊、转诊、隔离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启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天向学院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新增感染人数,学院领导小组立即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学院医务室按照传染病防护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预防或治疗药物、消毒剂、隔离衣、防护服、口罩、帽子、等防护消毒用品,以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积极配合上级疾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保卫组:一旦聚集性病例发生,安保处负责人及值班人员, 按照学院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进行警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加强对出入校门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适时根据需要开展出入校门人员体温检测制度。

3.宣传组:宣传统战部、团委/学工处负责做好学生、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宣传部做好舆情监控及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4.保障组:学院办公室要做好各部门协调工作;学生工作处要及时开辟隔离观察区,按要求定期开展宿舍消毒工作。总务处、财务处确保校内隔离治疗、观察患者生活及物资保障。

5.各系:在师生中做好宣传教育,避免恐慌情绪。要在坚持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基础上立即开展晨检工作,班级中每天将晨检情况做好记录,对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或因病缺课聚集现象应立即与学院医务室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和学院医务室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对师生回家进行自我隔离的,在规定医学观察时间后,经指定医院或疾控部门检查排除传染性疾病后方可复课。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节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处置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总务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总务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校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主要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各一线服务部门实行负责制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利用资源,实现统一协调,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四进”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校园公共区域、教学楼、公寓楼、开水房、配电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运行重点保障区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一线部门力量,提高部门防灾避灾能力。

三、应急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及时向学院总务处和有关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并开展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学院医务室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必要时联系当地医院进行治疗,保障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正常生活,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稳定。
    四、善后工作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学院办公室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各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受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全院师生的正常生活。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

第五节 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一、网络、信息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网络与信息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图书信息中心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程序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快速反应。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保障学院利益以及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安全,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三、处置措施

(一)机房漏水应急处置

1.发生机房漏水时,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图书信息中心,并及时报告现场领导小组,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发地。

2.若空调系统出现渗漏水,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总务处(或物业)进行处理,并及时清除机房积水。

3.若墙体或窗户渗漏水,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房安全,同时通知总务处(或物业),及时清除积水,维修墙体或窗户,消除渗漏水隐患。

(二)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事件应急处置

1.发生设备被盗或人为损害设备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现场。

2.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后,通知安保处、图书信息中心,一同核实审定现场情况,清点被盗物资或盘查人为损害情况,做好必要的影像记录和文字记录。

3.事发部门和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现场领导小组汇报。

4.现场领导小组安排图书信息中心、事发部门及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并对事件进行调查。图书信息中心和事发部门应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三)机房长时间停电应急处置

1.接到长时间停电通知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部署应对具体措施,要求用户在停电前停止业务、保存数据。

2.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与总务处(或物业)联系,启动备用发电设备,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四)通信网络故障应急处置

1.发生通信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后,操作员应及时通知现场领导小组。

2.现场领导小组接报告后,应及时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恢复通信网络,保证正常运转。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和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应急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故障分析报告,在调查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学院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五)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事件应急处置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信息系统管理员应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现场领导小组。

2.图书信息中心应根据现场领导小组指令,采取隔离网络等措施,及时杀毒或清除不良信息,并追查不良信息来源。

3.事态或后果严重的,现场领导小组应及时报告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和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4.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事发经过、造成影响、处置结果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学院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应急处置

1.发生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后,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检查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尽快排除。

2.如遇重大故障不能解决时,应立即联系软件开发商或设备供应商共同查找原因,了解故障程度,着手抢修。

3.如果超过2个小时还未修复完毕,严重影响了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应通知相关业务部让采用其他方式尽力完成业务工作,待系统修复后输入业务系统。并做解释工作。

4.如遇数据库损坏等重大事故时,应小心将备份文件还原,避免重要数据的丢失。

5.事态或后果严重的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报告学院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七)黑客攻击事件应急处置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现场领导小组。

2.接报告后,现场领导小组应立即指令图书信息中心核实情况,关闭服务器或系统,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3.图书信息中心应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恢复系统和网络正常;情况严重的报应急领导小组,并请求支援。

4.处置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应将事发经过、处置结果等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学院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八)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应急处置

1.发生核心设备硬件故障后,图书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现场领导小组,并组织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进行先期处置。

2.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图书信息中心应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3.图书信息中心应在故障排除后,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若故障仍然存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单备查。

4.事态后果严重的,现场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学院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四、注意事项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整改存在隐患,组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第六节 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

一、教育考试类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执行组长:教务处、招办、校企合作与继续教育处负责人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措施

(一)事件报告

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组和考点考务人员接到事件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相关抢救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组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件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件性质及发生原因;事件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二)事件应急救援

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考试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处置措施处理。

2.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现场处置组和各相关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协助进行泄密事件调查。

3.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殴打学院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4.在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现场处置组应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院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并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5.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处置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五、注意事项

(一)考务组织机构

建立周密的考务组织机构,设立考务领导小组、考务组、试卷保密组、安全保卫组、医务组等,制定周详的考务手册。

(二)试卷配送与保密

配备运送试卷专用车辆,确保车况良好。选择认真负责、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并实行两人以上的专程押运,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车,确保试卷安全。

(三)防火防盗

试卷印制室、试卷保密室等重点区域实施中心监控,落实值班制度,并配备消防器材,确保安全。

(四)网络监控

加强网络监控,设专人在考试期间进行专项负责,使监控系统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监控数据安全,及时向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五)考务培训

加强对全体考务人员的培训,务必做到定岗定人定则,组织学习考务文件,使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务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

(六)安全保卫

特别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学院,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线,同时加强考场周围的巡查,杜绝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节  教育舆情突发事件

一、教育舆情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学院教育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分管党委副书记

执行组长:宣传统战部部长

 员:宣传统战部全体人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党政负责人。

二、处置程序

教育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百度”、“搜狐”、“新浪”等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含有“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教育”等相关信息,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教育舆情、重大或较大教育舆情、一般教育舆情、影响较小的教育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教育舆情和重大教育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2.监控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3.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重大教育舆情要上报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和上级管理单位。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4.应对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召开教育舆情应对会,拿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教育舆情、重大或较大教育舆情,要及时汇报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拿出最终处理措施,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5.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学院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讨论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三、处置措施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及相关部室、系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教育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教育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部室、系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教育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教育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由领导小组领导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四、注意事项

1.善后工作。教育舆情应对结束后,教育舆情应对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室、系负责关注教育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2.总结评估。教育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教育舆情应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处室、系(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对教育舆情应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教育舆情应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第七章 责任和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中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有关要求

1.各系、处室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高度重视,对所负责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对极易发生个案的部位和个人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防范,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和隐患。如遇情况发生,要依照预案果断处置。

2.各系、处室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达到人人清楚、明白,以便顺利应对,避免失误,减少损失。

第九章 附则

本预案由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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